变形缝及管道空隙防火分隔要求
一、变形缝防火分隔
为防止因建筑变形破坏管线而引发火灾并使烟气通过变形缝扩散,电线、电缆、可燃气体和甲、乙、丙类液体的管道穿过建筑内的变形缝时,应在穿过处加设不燃材料制作的套管或采取其他防变形措施,并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
二、管道空隙防火封堵
防烟、排烟、供暖、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中的管道及建筑内的其他管道,在穿越防火隔墙、楼板和防火分区处的孔隙应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。防火封堵材料应符合《防火膨胀密封件》(GB 16807—2009)和《防火封堵材料》(GB 23864—2009)等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