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融创新与客户利益保护
银行金融创新的根本目的是,直接拓宽业务领域,创造出更多、更新的金融产品,更好地满足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日益增长的需求。
但是,国内外银行在业务实践中,存在很多损害客户利益的现象和行为。尤其是创新业务的专业性较强,中国金融消费者普遍缺乏金融知识,风险承受意识和承受能力比较低,银行在创新中损害客户利益的现象更为严重。近年来,银行客户反映其利益受到损害的问题很集中,有的问题甚至已经引发诉讼。损害客户利益不仅是国家法律和职业道德所不允许的,而且从长远来看,也终究会损害银行自身的利益。因此,强调客户利益保护,既是维护社会公平、正义、稳定的需要,也是银行自身发展,尤其是创新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。
具体来看,在金融创新活动中,银行需要特别注意从审慎尽责、充分信息披露、引导理性消费、客户资产隔离、妥善处理利益冲突、客户教育六个方面来保护客户的利益。
1.审慎尽责
在开展创新业务时,银行必须遵循符合客户利益和审慎尽责的基本原则,为客户提供专业、客观和公平的意见,按相应的法律要求,特别重视并忠实履行对客户的义务和责任,真正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,始终从客户的角度来思考问题。同时,银行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与客户的约定,履行必要的保密义务,妥善保管和利用在业务开展过程中从客户那里获得的信息。(环球网校小编整理2016银行业初级《法律法规》复习要点:客户利益保护)
2.充分信息披露
银行创新产品的复杂程度越来越高,为了便于客户在不同产品之间进行妥善的选择,银行必须遵守行业行为准则和银行员工操守守则,向客户准确、公平、没有误导地进行信息披露,充分揭示与创新产品和服务有关的权利、义务和风险。
3.引导理性消费
银行向客户销售有关产品时,要建立适合创新服务需要的客户资料档案,要充分了解客户的风险偏好、风险认知能力和承受能力,以及客户的财务状况,做好客户对于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适合度评估,引导客户理性投资与消费,向客户销售适宜的投资产品。